朋友聚会小酌本来是拉近感情的乐事,但只要酒桌上出了意外,同饮者往往难逃牵连,这些年类似的索赔官司我们见过不少,但这起案子的判决,估计能给很多经常凑酒局的人吃颗定心丸。

最近云南文山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,事情还要从2025年5月说起:当地男子王某主动牵头,邀约几个同乡朋友晚上聚餐,还特意转了300块给朋友,用来安排餐食。当晚吃饭时,包括王某在内一共五人共同饮酒,全程所有人都是自愿饮酒,没人强迫劝酒,晚上九点多聚餐就顺利结束了。

散席后王某自己打出租车离开,之后联系上了发小杨某,自己走路去找杨某碰面,俩人还一起出门买了香烟,之后就回到杨某的住处休息。转天凌晨三点多,杨某发现王某身体不对劲,短短几分钟内两次拨打120急救电话,等不及救护车派车,还亲自开车把王某送到了医院。可惜经过六天的救治,王某还是没能救回来,死亡医学证明上标注死因为呼吸心跳骤停、脑死亡,诊断也提到了急性酒精中毒、缺氧缺血性脑病。

王某去世后,遗体很快就被火化安葬,家属将当天一起饮酒的四人以及发小杨某一共五人告上法庭,一共索赔36万余元,认为几人要为王某的死亡负责。

不过法院审理后,直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,理由说得非常清楚:酒局是王某自己组织的,所有同饮者都没有强迫劝酒的行为,散席时王某状态正常,没有醉酒表现,是他自行主动离开去找发小,后续行程已经超出了同饮者的照顾义务范围;由于王某遗体已经火化安葬,没法通过司法鉴定确认死亡和本次聚餐饮酒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家属拿不出实锤证据,自然没法支持诉求;发小杨某这边,也没有证据证明俩人碰面后再次饮酒,而且杨某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施救,行为不存在过错,和王某死亡也没有因果关系,所以也不用担责。

这事传开后,不同网友也说出了不同的看法:有人觉得这判决太公正,本来就是成年人自己要喝酒,别人没劝没逼,凭什么出事了要别人买单?这种一死就找人索赔的风气就该这么刹住;也有中立网友说,家属失去亲人肯定难过,想要讨个说法的心情能理解,但法律讲究谁主张谁举证,不能谁弱就谁有理;也有少数人提出疑问,说同饮者是不是该把人安全送到家才对?但更多人反驳:散席的时候人好好的,思路清晰行动正常,凭什么要求别人对你全权负责?真要这么算,以后谁敢跟朋友出来吃饭?

其实这些年我们看过不少同饮者担责的判决,翻来覆去其实都是一个标准:有错才担责。只要你没强迫劝酒、没硬灌,尽到了基本的提醒义务,就没必要为别人的行为买单。成年人要对自己的健康和安全负责,这个判决,其实就是给所有爱喝酒的朋友提了个醒:小酌怡情别贪杯,劝酒点到为止,真出了事,无责就不用背锅,这就是最公道的结果。

男子饮酒后死亡家属索赔36万被驳回